关于举办第四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职工“京师好声音”歌手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11月14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基层工会:

为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欢庆分校十六岁生日,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校工会决定举办第四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职工“京师好声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中国梦,迎接新时代

二、比赛形式

本次大赛根据报名人数分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唱法不限,可采取独唱、重唱、组合的形式

(一)初赛:以现场清唱的形式进行,评委根据选手现场演唱进行筛选,晋级30位选手参加复赛;

初赛时间:11月24日(周五)晚上7:00;

初赛地点:教工之家舞蹈室。

(二)复赛:采取现场演唱形式进行,演唱中必须有伴奏,评委现场打分,在30名复赛选手中产生20名进入决赛;

复赛时间:12月1日(周五)晚上7:00;

复赛地点:艺传楼104(暂定地点)。

(三)决赛:采取现场演唱形式进行, 可使用伴奏带或乐器现场伴奏,可加伴舞等形式。在20名选手中,通过评委评分和观众投票等分数相加,选出“京师好声音”十强歌手,并选出冠、亚、季军各1名、优秀奖7名,最佳风采奖和最佳人气奖各1名;

决赛时间:12月16日(周六)晚上7:00;

决赛地点:国际交流中心三楼报告厅;

决赛同时也是教职员工校庆迎新年的一场文艺晚会,主要内容包括女教职工舞蹈协会和教职工合唱团汇报演出,各部门工会时装秀表演以及观众互动大抽奖等。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冠军奖、亚军奖、季军奖各1个,优秀奖7个,以上10人授予2017年“京师好声音”十强歌手荣誉奖。同时在决赛20名选手中设最佳人气奖1个、最佳风采奖1个。以上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或奖品)。其他未晋级决赛的参赛选手均有纪念奖。

四、参赛相关事宜

1.北师大珠海分校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声乐专业教师除外);

2歌曲形式不限,歌曲内容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新时代社会主义美好生活,能反映当代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歌曲时长尽量不要超过规定时间,鼓励有创作能力的参赛选手以原创歌曲参赛(原创歌曲加5分);

3.选手初赛、复赛、决赛可选唱同一首歌曲、也可各有不同,曲目时间限3-5分钟以内;

4.大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赛事作相应调整,复赛和决赛的曲目伴奏自备;

5. 决赛现场设置超大尺寸彩色LED背景屏幕,决赛选手可自行制作符合演唱曲目格调的静态或者动态LED视频背景。校工会备有相关素材,选手可按需要到校工会拷贝。

五、评分办法和记分标准

1.评分办法:初赛至决赛,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当场亮分,评分采取百分制(详见评分标准附件),取平均分决定选手名次。不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评分方式;

2.“最佳人气奖”根据现场测量观众的支持率来评定(具体技术处理待定);

3.“最佳风采奖”根据“综合素质(舞台形象、台风,艺术感染力,服装服饰)的分值来评定。

六、报名方式:

1.各参赛选手请于2017年11月20日前,通过所属部门工会或者本人直接报名至校工会(发送报名表)。联系人:陈敏怡,联系电话:6126758;

2.报名选手请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第四届京师好声音歌手群”了解参赛事宜和赛前交流。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职工卡拉OK比赛报名表

  1. “第四届京师好声音”歌手大赛评分标准

  2. “第四届京师好声音歌手群” 二维码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