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珠海市城镇户籍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3年04月08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部门工会:

收到高新区管委会的通知,珠海市对2009年1月1日起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人每月150元奖励,经费由户籍所在地的地方财政支出。为落实文件精神,尽快将奖励发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各部门工会负责老师对本部门珠海市城镇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教职工)登记调查,并于4月11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登记表报学校工会李瑞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登记表

北师大珠海分校工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