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以“美丽金湾,幸福家园”为题,通过大赛征稿工作引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发挥专业优势,发掘、梳理金湾山水名胜景观资源,创作具有金湾风格、航空特色、时代特征的精品力作,宣传和推介金湾,提升金湾文化的影响力和软实力。同时为宣传金湾提供一批视角优美、震撼力强的摄影图片资料。
1、本次大赛参赛者国籍、地区、年龄、职业、性别和使用摄影器材不限。
2、本次摄影比赛属纪实类摄影比赛,必须是客观反映金湾区范围内居民现实生活中真实感人的幸福情景,和谐社会的精彩瞬间,工农业建设发展的历史剪影及美丽的自然风光,城市建筑风景等,以形成历史文献为目标的摄影作品。
3、参赛作品既要求真实自然,又要讲求取景、构图、用光的艺术性。参赛作品仅能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改变原始影像,经PS处理过的作品。
4、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一律为5R扩印照片,不得过胶或冷裱。组照作品以4~6幅为一组,每组作品要用透明胶按顺序连接,避免脱落。每幅参赛作品反面需用油性笔清晰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和组照作品序号。字迹潦草,注明不清,不作为参赛作品。参赛作品不论入选获奖与否一律不退。
5、经评选,入选、获奖作品由大赛办公室专人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获奖作者,获奖作者接到通知后五日之内须将入选、获奖作品原图以电子邮件形式(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发送至珠海市旅游摄影协会摄影大赛专用邮箱:2524737690@qq.com或提交入选、获奖作品光盘,也可以U盘方式送珠海市旅游摄影协会拷贝。
6、获奖作品原图电子版文件用于制作展览照片,仅接受JPG格式,文件大小为5M或以上。如未按时提交入选、获奖作品的原图电子版文件,或所交原图电子版文件不符合要求者,大赛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入选、获奖资格,由评委会在备选作品递补。
7、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以一个作者的名义参赛,不提倡一幅作品多个作者。凡涉及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自行解决,与本次摄影大赛举办单位无关。
8、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大赛举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物、举办展览和媒体、网络宣传等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9、为达到本次摄影大赛预期目的和社会效益,各参与举办单位将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短信、宣传单和媒体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本市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创作投稿参赛。
10、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摄影大赛活动方案全部内容,并遵守各条规定。
本次摄影大赛入选、获奖作品共92幅。分设风光类、民生类二项,一起征稿,分开评选。凡入选、获奖作者均颁发入选、获奖证书和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入选、获奖作者可申请加入珠海市旅游摄影协会。为鼓励新人,扩大获奖面,一、二、三等奖作者不能重复获得等级奖。优秀奖和入选奖可以兼得。
1、一等奖2名(风光类、民生类各1名),各获奖金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4名,(风光类、民生类各2名),各获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6名,(风光类、民生类各3名),各获奖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奖20名,(风光类、民生类各10名),各获奖金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5、入选奖60名,(风光类、民生类各30名),各获奖金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珠海市旅游摄影协会(珠海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南侧),联系电话:0756-2612817,联系人:黄小姐。
2014年8月上旬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正、公平、公开评选。
评选结束后由大赛办公室安排专人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获奖作者调底,调底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送交获奖作品原图电子版文件者,视作弃权,取消获奖资格。
本次摄影大赛拟在珠海市图书馆举办同名获奖作品展览(具体展览时间待定)。展览首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展览开幕式将邀请市、区有关领导和专家,以及举办单位有关领导致词;为获等级奖与优秀奖作者颁奖;剪彩,参观展览,接受媒体采访。
2014年5月4日
珠海市旅游摄影协会 QQ群:30201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