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年,全校各教学单位在学校的号召下,开展了在专任教师中推荐师德标兵活动,并评选出十名首届珠海分校师德标兵。两年来,在首届师德标兵的带动下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分校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和提高。2014年,为进一步弘扬珠海分校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和践行北师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加强分校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提升分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第二届十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各教学单位(含纳入工会系统的十五个学院(部)及政治理论教研部、通识教学中心)中的任课教师及辅导员(第一届师德标兵除外)。
二、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的来校年数必须满2年,且近2年评教结果在4.5分以上(辅导员可不受评教分限制)、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在良好或以上,无教学事件投诉;其他的参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者:
1.在政治思想方面表现突出:爱国、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工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具有协作、奉献精神;
2.在爱岗敬业方面表现突出:尽职尽责,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认真钻研业务;
3.在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认真的敬业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仪表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
4.在教书育人方面表现突出:认真备课、授课,认真指导设计、实习、实验;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主动热情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5.在以上1至4项中表现相同,将优先考虑以下方面表现突出者:热心公益活动,热心为集体、为教师服务;在为人师表方面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获得校、院(部)先进工作者、优秀本科生导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申报学位点、重点学科、创办新专业的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参与教学、重点学科、专业评估的负责人及骨干教师。
三、评选办法
1.第二届师德标兵名额10名,在各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数量的5%的比例推荐的名单中产生(具体比例人数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被推荐教师须认真填写推荐表(用于评审和公示,见附件2)。建议各教学单位先组织院级师德标兵评选,在院级师德标兵中推荐一定比例人员参评校级师德标兵。
3、校工会、人事处组织评选工作小组对被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评选结果公示7天。
四、时间安排
1.5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电子版(请通过腾讯通)、盖章及签名纸质版报送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瑞,电话:6126282)。
2.6月6日前,评选工作小组完成推荐评议,上报校党委审批后进行公示。
3.6月底发文进行表彰并奖励。
附件:1.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师德标兵名额
2.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师德标兵推荐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会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人事处
2014年5月5日
附件1:
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师德标兵名额